肇事逃逸后删除行车记录 司机和车主都遭处罚
肇事车离奇消失
5月2日9时30分,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亲人的报警:当日早上6点20分左右,观音桥镇兴华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棕色小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擦挂,棕色小轿车当即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后在邻水县医院治疗。
警方经现场勘查和走访后确定,肇事逃逸的车辆是一辆棕色越野型小汽车。案侦民警立即赶赴交警大队调取沿途路口监控视频查看,但事故发生地前方连续两个监控系统均没有发现棕色越野型小汽车踪影。侦查视线转向事故发生地来车线路后,民警在监控视频中一路跟踪棕色越野型小汽车,尽管号牌无法看清,但可以确定该车是新款的奇瑞牌越野车,肇事前该车被确定为从柑子街道场镇附近驶出。
经过连续三天不分昼夜的工作后,5月5日上午,案侦民警在柑子街道一小巷内发现一辆棕色奇瑞牌越野车,且车身挂痕与事故现场较为吻合。嫌疑车辆被扣留后,民警查看该车行车记录仪时,竟然发现该车的行车记录仪前后记载全面,唯独事发当日无任何记载,行车记录仪疑似被人为删除。
车主遭罚款扣证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甘某交代:车辆肇事时自己并没有开车,是朋友李某A驾驶的车辆,甘某还现场电话联系李某A前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根据两人的供述,5月2日6时许,甘某将自己的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朋友李某A驾驶。
事故发生后,李某A看到伤者只有一人,周围也没有目击证人,因害怕承担责任,当即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车辆逃逸一段路程后,李某A、甘某又害怕交警沿途追查,绞尽脑汁商议后将车辆驶离主干道,躲藏在观音桥镇一村道内。躲藏一段时间后,做贼心虚的两人乘坐其他车辆返回事故现场查看究竟,见事故现场没有交警和伤者后,便再次驾驶车辆沿乡村道路赶往邻水县城。
最终,李某A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甘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无驾照的人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冯文杰刘杰申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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