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有偿防违规 行不行?先支付再搜救 妥不妥? 稻城亚丁景区实行有偿搜救

成都商报 2018-08-24 03:49 大字

搜救队伍穿越险峻地形转移遗体 尹世宇摄2016年10月,一男子违规穿越亚丁不幸遇难,搜救队伍转移其遗体 尹世宇摄

有偿搜救 咋定价?

4个区域2万元起,1个区域1.5万元起,“搜救的费用都低于成本价。”

不愿给钱

就不救?

“景区还是会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但范围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内。”

8月21日,甘孜州稻城亚丁管理局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实行有偿搜救,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8月23日,稻城亚丁管理局法规科副科长王飞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该制度出台,是基于每年因搜救非法登山、穿越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该制度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过多次调研,考虑有偿搜救和人道主义救援共存等问题,主要是通过收费,对违规穿越者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王飞表示,有偿搜救采取先支付再搜救的方式,但如果在对方放弃有偿搜救的情况下,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景区还是会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但范围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内。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表示,目前省内除稻城亚丁景区外,暂无实施有偿搜救的景区。一方面是搜救资源的浪费,一方面是人的生命,实施有偿搜救,真的能实现防止违规穿越的目的吗?

有偿搜救咋实施

按照地域标价

4个区域2万元起,1个区域1.5万元起

8月23日,王飞忍不住感慨道,两天前景区正式公布了有偿搜救制度,一些网友对有偿搜救制度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稻城亚丁管理局21日公布的有偿搜救制度显示,该制度适用于在该景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遇险后,应及时向管理局求助,说明险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或故意夸大、缩小险情,并应在误报警后立即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对于搜救路线及费用,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亚丁村至央迈勇区域(蓝月山谷)、亚丁村至仙乃日区域、亚丁村至卡斯地狱谷区域,搜救费用均为2万元起;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1.5万元起。搜救费用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王飞表示,每次搜救的规模在30人左右,搜救的费用都低于成本价。

如果对方放弃

“也会搜救,但仅限于自然保护区范围”

一方面是非法穿越者频频遇险,一方面是有偿搜救,这让景区从试行有偿搜救开始,就遭遇到了“两难”:景区如果坚持有偿搜救,会背负极大的道德压力;但如果在对方放弃有偿搜救的情况下,景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有偿搜救制度又恐会沦为一纸空文。

王飞认为,出台制度前,他们考虑了有偿搜救和人道主义救援共存等问题。钱不是主要因素,最主要是通过收费对非法穿越者起到震慑、警示的作用。所以只要报警,不管支不支付费用,都会在景区范围内进行搜救,如果对方放弃有偿搜救,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景区还是会对违规穿越者进行搜救,但范围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内。在王飞看来,“有偿搜救制度”更多是起告知、警示作用。

除了有偿搜救外,对于非法穿越或者有偿搜救拒绝支付等行为,王飞称不但会将其列入(景区)黑名单并依法进行处罚,且将上报甘孜州和省旅游部门,看能否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处罚。“目前我们正在和上级进行沟通。”

制度出台背景

“近年非法穿越者增多,4年6死1失踪”

事实上,早在2014年,稻城亚丁景区就开始试行有偿搜救,当时救援费用分两个标准: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等四个区域2万元起,亚丁村等区域1.5万元起。当时亚丁景区的一位负责人曾介绍,有偿救援制度出台前,违规穿越亚丁景区“遭遇危险”的报警救援平均每年50余起,产生的搜救费用每年超百万元。今年8月15日,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又一次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穿越的公告》称,近年来陆续有大量游客私自组织团体或个人经过多条线路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因地势复杂、海拔高、缺氧等因素,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为保障各位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7条和第34条,将禁止一切非法组织团体或个人穿越至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私自穿越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王飞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了该公告。其表示,近年来,非法穿越者增多,从以前的200多人到800多例,这次禁止穿越公告里的“6人死亡、1人失踪”差不多是从2014年到现在的数据。王飞介绍,8月21日正式公布有偿搜救制度之后,尚没有接到人员被困的报警,也未有过有偿搜救。

公德生命咋平衡

一方面是搜救资源的浪费,一方面是人的生命,有偿搜救该实行吗?人们意见不一。

观点1

应该实行 公共资源不能被浪费

“非法穿越,是对家人、救援队的不负责任。不买门票、不按规定区域活动,凭什么要求花费公共资源免费救援?”这类观点的支持者不少。

“等待救援的驴友生命宝贵,救援人员的生命同样宝贵。大量救援人员、警察是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危险区域搜寻驴友,他们的付出同样需要尊重。”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认为,目前国内很多景区都实施免费救援,很多情况下,救援资源被白白浪费。

“如果不这样,违法穿越等必然泛滥。”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对亚丁景区的有偿救援表示支持。

观点2

值得商榷 遇险获救是基本权利

专栏作家宋金波之前曾撰文认为,公民遇险获得救助,是基本权利。宋金波表示,景区作为营利机构,有责任对游客负责,包括支付搜救费用。不过,考虑到违规穿越、没购买门票等因素,宋金波认为,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景区应对和责任划分。

宋金波认为,向被搜救者要钱,其实不能说“无法可依”,但这些原则性规定很难执行,有偿搜救制度还很不成熟。

●新闻评论

有偿搜救

打好制度补丁 防范道德困境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有观点认为会诱发“道德困境”,担心有偿救援环境尚不成熟,强制推行的话,会衍生出很多问题。2016年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并未选择有偿搜救,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遗憾的是,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亚丁景区在实施有偿搜救时,需要打好制度补丁,对新版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先救人后付款”,接到求救即刻发动搜救,不得跟遇险人员讨论救援费用问题,以防范遇险人员拒绝搜救,令双方陷入道德困境,同时,杜绝再出现“不付钱就不救人”“先付钱再救人”等现象,以免耽误救援,造成遇险人员死亡悲剧。不要小看这一细节,实际上关系到景区救援责任归属、收费合法性等问题。据媒体调查显示,很多人可以接受有偿救援,但不接受“先给钱才救人”,普遍认为应该将救人放在第一位,而且费用标准不宜由景区制定,最好由物价部门核定。据宁波日报

●新闻链接

黄山景区出台

有偿救援办法

已实行近两月 暂未接到报警

今年7月1日起,黄山景区正式实行《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不遵守规定而被困的游客,需要在脱困后支付救援费用。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称,将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对有偿救援费用有异议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8月23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黄山市人民政府网的一则报道看到,近5年来,黄山风景区每年救援数量在400起左右,2017年,景区共组织实施各类救援483起,其中较大规模的救援约120起。在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系数最高、所需费用最多的是对“擅自进入景区末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或驴友”的救援。成都商报记者致电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救援队,对方称,从7月1日正式实行有偿救援到目前为止,暂未接到有偿救援的报警。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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