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6月8日召开
本报兰州6月3日讯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尤婷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今天召开。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省人大环资委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会议精神及甘肃省组织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有关决定和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会议研究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6月8日至11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及秘书长张建昌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对本次常委会建议议程共21项: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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