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调为四级 在密封环境等场合仍需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16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四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要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四早”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保障,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记者了解到,应急响应级别下降之后,防控力度不会下降,但是防控重点会发生变化。这也就是说就算是四级响应,也不意味着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了,在密封环境等场合仍需要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只有等国家宣布疫情结束时,大家才可以放心摘下口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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