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暴力要走“心”

半岛都市报 2022-04-09 02:34 大字

研究表明,超过六成的孩子在受到欺凌后不愿告诉父母;高达55.12%的校园暴力产生是因为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近日,安徽颍上一学生遭多名同学煽打,12名学生受罚,副校长免职;此前一个月,安徽灵璧14岁男生在学校宿舍因与同学冲突身亡,目前仍在深入调查处理中。连续两起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让人痛心,更拷问人心:为何校园安全问题的暴露总要以生命为代价?每一起极端事件背后都有一系列被忽视的安全隐患,守护校园安全,防止校园暴力,归根到底不应流于会上、纸上和嘴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不能等到事情在网络上“闹大了”再集中力量处理。

面对欺凌,我们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数□特约评论员于明东

对近期发生的校园事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学生欺凌”。2021年6月1日最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对“学生欺凌”还有一些不当的认识:一方面不少人认为学生欺凌并不常见,就是学生间的皮打皮闹而已。另一方面,有部分人受认知、情绪、媒体等影响,则把“欺凌”扩大化,把学生间的善意玩笑和打闹也当成欺凌事件来看待。

对此,教育部印发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中提出了“欺凌萌芽”的概念,并给出了判断的方法。而现实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因为种种顾虑,许多学校对学生欺凌事件采取沉默态度,害怕引发社会关注。

也许不少走出校园的人还记得这样的场景:当老师叫某个同学回答问题时,全班同学都会发出哄笑;老师问记住了吗?有孩子会喊,“某某记住,我们全班就记住了”;几个男生相互开玩笑或嘲笑一个男生“某某是你女朋友”,闹作一团,全然不管被拿来开玩笑的女生坐在旁边默默伤心……这些现象,都算得上是“欺凌萌芽”。

我们需要认识到,一旦卷入欺凌事件,每一个人都会受到伤害。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都有可能受到严重创伤,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影响孩子的未来发展。研究显示,卷入欺凌事件的学生,在成年后出现心理障碍和自杀的几率都会增加,其不良影响到50岁左右依然显著。

如何消除这种影响?我认为学校要承担重要责任,要根据社会发展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教师文化,积极开展家校合作,营造健康校园生活,创建和谐班集体。对于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要本着保护每一个学生的原则,进行公开透明的处理;事件结束并不意味着对孩子援助工作的结束,要对学生进行持续的心理辅导与干预,鼓励校内心理咨询教师、德育教师和班主任加入学生创伤辅导工作,视情况邀请专业心理人员对学生进行辅导,释放其心理压力,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及时帮助,防止再生意外。

面对学生欺凌现象,我们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数,而要勇敢说“不”,勇敢担责!

(作者为青岛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首席专家、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培训师)

用好“海恩法则”,“清零”校园暴力□特约评论员刘燕

最近发生在安徽的校园暴力事件让我想到了航空业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要防止恶性事故再次发生,就必须找出引发事故的征兆。我们看到校园暴力事件背后,存在诸多未被重视的不良价值观和行为的传导。这其中,家庭和学校都难逃其咎。

孩子的身心成长主要来自家庭和学校的教导,一旦家庭暴力或暴力教育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长期积累下来,“强者任意欺负弱者”的错误逻辑就会被孩子默认,校园暴力也必然孕育其中。美国心理学家沙法丽·萨巴瑞在《失控:孩子不听管教怎么办》一书中提到:每个冷酷凶邪的孩子背后通常有一个或几个冷酷凶邪的大人,他们借“教育”之名对孩子虐待和羞辱,这是导致校园欺凌或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我们需要反思,家庭和学校教育里的暴力消除了吗?错误的教育方式不纠正,问题难以根治。

从安徽颖上县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还可以看出另一端倪:对涉事学生行政处罚、校纪处分、训诫监护人,对涉事学校通报批评、免职副校长、班主任记过、责令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这种仅凭惩罚和运动式作风就能解决问题的思路,不仅没有对涉事学生的家庭教育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也没有对学校的教育风气进行合理评估,无法有效地敦促家庭和学校教育水平的提升。问题处理止于表面,人们根本没有看到那些没有被曝光的不良价值观和行为,没有认识到引发校园暴力问题的根源所在,等事件热度一过,一切照旧运行,隐患依旧存在。

这种情况下,最受伤的是所有孩子。不管是施暴者、受害者还是事未及身的普通学生,发生问题的土壤仍在,面对家长和老师不合理的教育,谁能帮他们解决问题?如何让孩子们放下心理负担向父母和老师敞开心扉?孩子们离下一次校园暴力的距离有多远?

当校园暴力等到用法律来干预,为时已晚。笔者认为,应该运用好“海恩法则”,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关注家庭和学校中存在的错误教育问题,认真系统地排查,及时拿出应对良策,蹲下身为孩子们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家庭和学校的教育水平,让校园里的暴力最终“清零”。

(作者为青岛农业大学动漫与传媒学院教师)

比校园暴力更可怕的是“不作为”□特约评论员宋守山

校园暴力似乎成了一个说不尽的话题,几乎每年都有悲剧见诸媒体。近期仅安徽一省就有两起事件引发舆情,一起是多名同学殴打他人,一起是14岁男生在与同学冲突中身亡。

虽然事后有学生受罚、学校领导被免职,也相信法律会给事件各方以公正的处理。但还是不禁想问一句,事件发生之前、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学校相关管理者哪里去了?有没有做到对学生管理的尽职尽责?

这些校园暴力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不能总是说认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吧?其实,这些校园暴力事件之所以发生,问题在于校园安全制度有没有被执行,有没有人在事件发生的时候真正担起责任。不能悲剧发生之后,才换来一句“事件发生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若真如此,那此前重视在哪里?种种制度又落实到了哪里?恐怕答案可能在纸上。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一所学校在悲剧发生前,还刚刚进行了“共防共治学生欺凌,共建共享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人们不禁要问,此类安全教育的目的与效果又何在?是不是活动搞完,就万事大吉了呢?我想此类教育的初衷肯定不会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然后“落实”到一纸总结上。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前,难道一点苗头都没有吗?如果有,为什么视而不见?为什么不能提早化解?是学校不知情,还是不想管、不敢管,而听之任之、能拖就拖?这本质上就是一种不作为。而“不作为”所形成的校园氛围,会给孩子们带来比校园暴力更为可怕的深远影响,导致一些尚未成年学生就此对社会的误认误判。

读师范专业的时候,最常听的一句话叫“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等做了老师之后,更有体会,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会影响这些尚未走上社会的孩子,这期间养成的行为习惯,会伴随他们的一生。都说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也都说“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但学校则没有“第一任”这个定语。如果今后的校园多一点责任,家长和社会就会多一份安心。否则,长期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会有一种怎样的内心世界呢?很难想象。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广西大学黄皓阳:

《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近三年来校园暴力案件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证明我国校园暴力防治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希望在法律、教育不断完善的今天,校园暴力终有消失的那一天。

@汤姆和贝塔:

从这些暴力事件中,可以看出部分孩子充当了旁观者,被动者,甚至是善后者。学生应该知法守法,在保护自身的基础上,勇敢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把发生事件的伤害度尽可能降到最低,勇做那个主动者、监督者、预防者,拿起法律的武器共同制止校园暴力。

@私想者:

要加强道德素养建设,纠正大多数人的“看客心理”。正是因为这种“看客心理”,也让大多数校园暴力发生得过于容易,甚至有些人看到某人被打竟显得幸灾乐祸。梁启超先生曾经说过:“天下最可怜、可憎、可鄙之人,莫过于旁观者。”任何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都应当被尊重,校园暴力永远不是值得被原谅的事情,未成年永远不是被宽恕的借口。在那些光亮照不到的角落,总有人身处暴力与绝望之中。或许我们的发声改变不了什么,但总会有希望,至少得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仍然有人在爱着他们。

@蛋评于乐:

一次次的警钟敲响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制度仍需重新审视和完善,青少年犯罪应该区别于成年人犯罪进行处理和对待,但千万勿把“宽容”变成“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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