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赔偿款 被拘次日即履行
颍上讯(李斌)8月4日晚7时30分,颍上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急促地响起,申请人李某称被执行人王某正在家中,请求立即出警。当日值班的法官及2名法警快速出警,警车在王某家门口刚一停,王某发现情况不妙,拔腿就跑,法警紧追不放,终于在100多米外将王某抓获。王某在被拘留的第二天,其亲属将6万余元执行款及5000元罚款送到法院。
原来,2018年7月21日5时许,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无号牌农用车(四轮拖拉机)发生接触刮碰,造成二轮电动车受损及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10月30日安徽天衡司法鉴定所对李某此次道路事故损伤作出鉴定意见,认为李某结肠破裂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29日,颍上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64704.48元。被告未予主动履行,李某于今年2月2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对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王某置若罔闻。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干警去抓捕,王某均已逃脱。
王某被拘留后,承办法官严肃地告诫王某,如果仍然抗拒执行,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面临坐牢的可能。王某隐约感觉到这次法院要动真格的了,进来了出去很难。他立即要求其亲属与申请人协商解决,双方很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给付执行案款6万元,李某自愿放弃余款。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不如实报告财产,法院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8月3日下午,王某亲属将6万元执行款及5000元罚款送到法院。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王某被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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