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前坐 被砸致伤残

安徽法制报 2019-03-26 11:48 大字

颍上人王某怎么也没想到坐在自家门前,也会遭遇不测,被砸成重伤致残。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砍伐树木致电线杆折断的吴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37859.54元;未及时维修不合格电线杆的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颍上县供电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91906.36元。

一年多前,吴某在颍上县耿棚镇某村砍伐购买的树木,未尽到安全防范措施,在砍伐时,其砍伐的树木向北倾倒,树梢刮到一根南北走向的电线,不料由于架电信的两根电信杆存在断痕,导致其中一根未架设固定拉线的电线杆从中部折断,砸到正坐在自家门前休息的王某,造成其受伤。王某被送往颍上县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住院治疗41天,支付医疗等费用8万余元,吴某垫付医疗费4000元。后经司法鉴定:王某损伤致残程度构成九级伤残;右侧6肋以上骨折损伤致残程度构成十级伤残;胸、腰椎棘突、腰椎横突骨折损伤致残程度构成十级伤残;左胫、腓骨骨折,愈合后遗留左踝关节被动活动功能受限,致其左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后为赔偿发生纠纷,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王某申请对涉案电线杆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及陈旧裂痕进行鉴定。2018年7月6日,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为:涉案电线杆存在主筋混凝土厚薄不均、钢丝锈蚀、钢丝抗拉强度低、无终端拉线的物证特征,使电线杆的承载力降低,在被伐倒树木剐蹭后,导致在薄弱处发生断裂。

经查,颍上供电公司在颍上县耿棚镇某村设置电线杆及线路时,使用的涉案电线杆有损伤断痕,未及时修复且未架设固定拉线,致涉案的电线杆中部断裂,造成该起事故。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伐树时未观察周围情况,也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砍伐树木过程疏于管理,导致树木倾倒时树梢刮到电线将电线杆拉倒折断,致王某受伤,具有较大过错,应当承担60%赔偿责任。虽然涉案电线杆的断裂是受外力作用导致,但电线杆质量不合格且未架设固定拉线,作为该电线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颍上供电公司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王某坐在自家门前,未进行围观等其他可能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其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本案中,吴某伐树行为和不合格电线杆断裂,两种行为偶然结合在一起,导致受害人损害。依法颍上供电公司、吴某不承担连带赔偿,应按各自过错承担各自赔偿责任。王某的损失范围及数额合计为229765.91元,吴某已支付王某4000元,依法赔偿王某损失137859.54元,颍上供电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91906.36元。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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