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信息违法出售

安徽法制报 2018-08-02 11:04 大字

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追缴。

2017年5月至7月期间,山东人杨某通过QQ向唐某(另案处理)出售实名认证的企业支付宝账号400余条,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扣押的杨某使用的电脑中查获其购买的支付宝账号、淘宝账号信息4100条,身份证信息34万余条,邮箱账号信息4900万余条,其他数据信息3700万余条。

杨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7年7月21日被江苏省常熟市公安机关抓获,次日由颍上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经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4月杨某被颍上县检察院公诉至颍上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购买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惩处。

经查,杨某非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数量已超过入罪的5000条10倍以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斌·

新闻推荐

小小卖瓜郎一小时卖出上百个大西瓜

江淮晨报“关爱瓜农、为爱卖瓜”活动走进莲花社区朝霞居委会,江淮小记者化身卖瓜能手...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