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打包履行7项生效债务

安徽法制报 2018-06-12 10:55 大字

颍上讯 被执行人王某坐着宝马车却逍遥于高额债务之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颍上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搜查、拘留措施。在准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时,被执行人王某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一次性履行了7件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并被罚款10万元。

被执行人王某自2015年以来,对拖欠他人的材料款、借款及劳务报酬久拖不还。2016年7月,当事人相继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或判决共计7件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王某全部败诉,少则10万元,多则100多万元,总金额达3976092元。判决生效或调解书还款到期后,王某仍不履行义务。2016年10月以后,7名申请人先后申请颍上法院强制执行。颍上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既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也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2017年6月29日,王某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8年4月5日,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2017年5月27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宝马越野轿车被查封,但始终查找不到该车,无法实施扣押。2018年4月25日,颍上法院正式启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之颍上法院“猎狐行动”,在公安机关信息化大数据平台的协助下,发现王某的宝马车正停在其住宅小区门前,执行干警直奔目的地,责令其妻交出车钥匙,扣押到法院。

2018年5月11日凌晨5时,颍上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第一场集中突击行动。5时30分,睡眼朦胧的王某被法警戴上锃亮的手铐。执行法官当场对王某宣布了拘留决定和搜查令,随后在其住处搜查出在合肥某处的房产证、购房发票及银行卡14张。

王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司法拘留15日,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裁定,延期拘留15日。执行干警在提审王某时向其释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情节严重的,除拘留罚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听后立即委托亲属积极筹款。5月31日,颍上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慑于法律威严,王某家人于次日将380多万元债款及10万元罚款全部交清。

(颍法研)

新闻推荐

《千仓诗史初编》出版

通讯员艾文由阜阳市著名文史专家李兴武校点整理的清末民初外交家和社会活动家李宗棠文集之六《千仓诗史初编》一书,日前由...

颍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颍上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