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酒后骑车 黑夜飞下无栏大桥法院判涉事桥梁的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徽商报 2018-05-17 11:30 大字

[摘要]法院判涉事桥梁的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6 月6 日21 时许,赵某和朋友赵某某吃过晚饭后,骑着摩托车回家,席间两人喝了点酒。结果,二人行至一新建大桥时,发现眼前的大桥竟没有护栏,来不及预判和刹车,两人连人带车一起栽进了河里,结果造成了两人身亡的悲剧。事后,两人家属将桥梁管理方颍上县鲁口镇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称新建滨湖路街道被增宽到约12 米,但桥宽只有7 米。其间,被告在加宽路面后,没在该路段设置指示标志、路面也没有指示标线、河边也没设置警示标牌、路尽头更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说法 未尽安全义务管理方担责

为此,他们向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月14日,记者获悉,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中,被告将滨湖路街道加宽后没有在路的尽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没有警示标牌,致该路段尽头存在安全隐患,被告应当对赵某、赵某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定被告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3万多元。 通讯员李斌记者吴洋

新闻推荐

市第二届广场健身舞大赛(颍上赛区)开赛

本报讯(记者王雪洁通讯员沈云鹏武海军)5月13日,阜阳市第二届广场健身舞大赛暨安徽省“最强舞王”广场舞大赛选拔赛(颍上赛区)...

颍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颍上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