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6.8公斤,潜逃11年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华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2004年,他贩卖、运输6890克毒品。而此后,他却潜逃至陕西,改名换姓。
去年,华某某落网。近日,法院一审以华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贩卖毒品后潜逃改名换姓隐居11年
2004年初,家住贵阳的刘某某(已被执行死刑)接到老顾客“小李子”的电话,对方要求购买毒品,用于贩卖,并和其约好价格为每千克12万元。
而“小李子”,就是今年37岁的华某某,是颍上县西三十铺镇人,他们之间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了。
“生意”谈好后,刘某某联系了7位亲友,让他们帮忙运毒。其中就包括她的父亲杨某某,在女儿的交代下,杨某某把装有毒品的袋子绑在身上。
4月12日,一行八人带着几公斤的毒品到达阜阳火车站。此时,华某某和其姐姐已经在站外等待。随后,华某某开车带着刘某某等四人离开火车站,其姐随同其他几人乘坐出租车离开。在车上,他们把身上各自携带的毒品卸下后下车,华某某载带刘某某前往其颍上县的家中,其他几人在市内一间宾馆等待。
二人到达华某某家门口时,收到消息的公安人员已经等候多时。看到警方,华某某下车逃跑,刘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她的手提袋中缴获毒品5袋,其余几人也迅速被抓获。经称量,共查获毒品吗啡净重6890克。
华某某在当天的抓捕中逃脱,在其父亲的帮助下辗转潜逃至陕西省横山县。随后,他改名换姓,隐居在那里11年。
直到2015年,公安机关利用先进的技术侦查手段,将华某某隐藏的身份识破,一举将他抓获。
庭审时称不知贩卖的是毒品
最终被判死缓
近日,阜阳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法庭上,华某某一再否认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他辩称,自己主观上不明知交易的是毒品,他只是受到父亲指使贩卖沙金,不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法院审理查明,在对华某某住处进行搜查时,从他家中的一些液体和粉末中,均检出吗啡成分;从其家中查获的毒品包装袋封口机、大量现金、天平秤等均与毒品有关联;当天参与交易的其他人也都指认了华某某。
法庭认为,结合本案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破案经过等证据,足以认定华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购买并用于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最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某某以贩卖为目的购买并运输毒品吗啡689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华某某使用张某某身份逃匿十多年,且被抓获后拒不认罪,悔罪态度较差,依法应予严惩。
此外,华某某在使用张某某身份时,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4月14日被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系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属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对其撤销缓刑,与本案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以华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颍州晚报记者 魏笑君 通讯员 杜磊 白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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