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被父母抛弃法院判给他一个“家”颍上男孩孤苦伶仃 法院判决由当地福利院作为其监护人

安徽商报 2018-02-14 10:19 大字

[摘要]颍上男孩孤苦伶仃 法院判决由当地福利院作为其监护人

马上就到春节了,在这个团圆的节日里,4岁的壮壮也来到了他的新“家”。据悉,壮壮(化名)2岁时就遭父母抛弃。父亲因遗弃罪获刑,母亲也失踪了,他的奶奶等家人也不愿意要他。后来,法院撤销了壮壮亲生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阜阳市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让壮壮终于有了家。

男孩2岁时遭家人遗弃

魏明(化名)是阜阳市颍上县人,几年前他前往上海打工,和老乡李艳(化名)组建了家庭。 2013年,两人生下了儿子壮壮,一家三口在上海生活。然而,在壮壮2岁时,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壮壮由父亲抚养。谁知,魏明把壮壮丢到自己母亲家后就走了,而壮壮的奶奶也十分不喜欢他。 2015年6月,她把壮壮丢在了上海街头。

壮壮被遗弃后,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将壮壮送往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并寻找他的亲生父母。经查询,自从离婚后,壮壮的母亲就消失了踪影。而当警察找到魏明时,魏明明确表示自己不要这个孩子,因为他没办法养。更让人心寒的是,壮壮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拒绝接受壮壮。

因魏明拒绝履行监护责任,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父亲入狱、母亲失踪、其他家人都不要他。壮壮的去留和未来的生活,牵动了不少人的心,大家都想给他找个合适的新“家”,让他能顺利成长。

福利院成了男童监护人

壮壮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2017年7月,上海市民政局致函安徽省民政厅,商请接回壮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长期监护,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安徽省民政厅及时回应,明确了壮壮的判后监护人。

今年1月15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诉讼请求,撤销魏明、李艳的监护人资格,由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壮壮监护人。

宣判次日,颖上县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接回壮壮。至此,由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临时监护两年半之久的壮壮,监护权最终得到明确,他今后的生活、教育等问题得到妥善安置、长期保障。“壮壮生来不幸,遭到了家人的抛弃,我们得知这个事情后都非常心疼这个孩子。”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福利院是壮壮的新家了,我们会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壮壮在这里能顺利成长。”

记者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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