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支持电动车限行
本报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王鹏
“电动四轮车请不要上路行驶。”近日,不少市民朋友发现,在阜城颍州路、清河路等路段,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人员上路,对驶入相关路段的电动四轮车予以劝返,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四条道路限行电动四轮车
12月1日,市交警支队发布通告:为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阜阳市城区部分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从12月4日起对电动四轮车实行限制通行管理。
据介绍,这是阜阳市开展阜城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阜阳市首次对电动四轮车实施限制通行。此次限制通行的道路共有4条,与此前公布的载货电动三轮车限制通行道路相同,分别为颍州路(北京路至清河路)、清河路(颍上路至西二环路)、颍上路(北京路至一道河路)、阜王路(临泉路至一道河路)。
限制通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在此期间,上述4条城区主干道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车辆上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属于机动车范畴,要有行驶证;第二,要上正规的牌照。”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鉴定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要看它在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目前阜阳城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大多数未被列入这份目录,也不属于新能源汽车,所以不仅不应该上路行驶,也无法办理车牌,只能作为观光车在景区、厂区或小范围内使用。”
更重要的是,很多电动四轮车的驾驶人没有经过培训,没有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很可能车毁人亡,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些电动四轮车无法入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市民的合法权益很难保证。
限行举措赢得市民支持
根据“百日整治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部署,12月4日至6日,交警、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及志愿者,在4条主干道重点路口,对违反通告驶入限行道路的电动四轮车进行劝返,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这样的举措太好了。”执法过程中,很多市民对此表示赞同。市民陈先生说,电动四轮车的驾驶员大多没有驾驶证,不懂交通规则,在路上行驶十分危险,限制出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是一件好事。
“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都能够主动配合工作。”连日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上百辆上路的电动四轮车,大多数车主能够主动配合工作,自觉驶离限制通行路段,“经过整治,四条限行道路上的电动四轮车明显减少,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民杨女士说,电动四轮车绝大多数车主是老年人,没有取得相应驾照,他们驾驶车辆出行,很容易造成各种事故,给道路交通带来不安全因素,因此限制出行不仅有必要,而且应该长期坚持。
“对电动四轮车禁行,也是对电动四轮车驾驶员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乱停乱放,在人行道上倒车,不打转向灯,早就应该整治了”……不仅市民表示支持,很多网友也在网上发帖留言,表达对电动四轮车限行的支持。大家认为,禁行不仅是为了阜城的交通秩序更加顺畅,也是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一起努力使阜城的交通秩序越来越好,大美阜阳才会越来越美。
新闻推荐
本报讯12月10日,“健康安徽”环江淮万人骑行大赛总决赛将在亳州市鸣响战鼓,比赛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本届赛事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只待赛事来临,鸣枪开赛。2017年环江淮万人...
颍上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颍上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