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恶意拖欠电费或进失信“黑名单”

新安晚报 2019-12-07 15:45 大字

本报讯太和县近日出台的“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人拖欠电费3个月以上、社会法人拖欠电费6个月以上的,经催缴仍不缴纳电费,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用户,列入严重用电失信行为“黑名单”,在用电、出行、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据悉,管理办法对失信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提示行为、一般用电失信行为、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和严重用电失信行为4个等级。其中,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扰乱供电企业秩序、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都属于电力失信行为。该县将建立电力用户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电力用户,将通过县信用办,把其信用档案信息提交至阜阳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严重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贾廷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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