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民忧
本报记者 张凯培 通讯员 方克奎 日前,太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宫集镇司法所以及巡回法庭的法律工作者,来到宫集镇宫大村村民宫春青家中,就法律援助情况进行回访。
常言说,养儿防老。可对于年近七旬的宫春青夫妻俩来说,子女都不承担赡养义务,这曾让两口子伤透了心。在太和县司法局的帮助下,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宫春青夫妻育有两儿两女,目前均已成家立业。伴随着年龄增长,宫春青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不仅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还有脑出血等严重疾病。而老伴儿的身体状况也不容乐观,两口子常年离不开药。2015年,宫春青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由于家庭纠纷,四个孩子多年都不来看望父母,且不承担生活费和住院费。为了能与子女和解,宫春青托人多次沟通,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将孩子不赡养自己的事情,向宫大村两委进行了反映。在村“两委”协调无效的情况下,今年4月份,老人投诉到太和县司法局宫集镇司法所。
“我们初步核实后,发现两位老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我们就与村调委会联系,先期进行了非诉讼的法律援助,并进行了两次调节。”太和县宫集镇司法所所长张森说,在调节过程中,两个女儿认识比较到位,很快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对女儿们的表态很满意。但两个儿子因为家庭其他原因,始终没有达成协议。
考虑到宫春青老两口是贫困户,家庭生活困难,太和县司法局宫集镇司法所免费给宫春青老人提供了诉讼法律援助。“我们在宫大村室设立了巡回法庭,一方面为了方便受援人,另一方面也是进行法治宣传。通过一次审理,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
正是通过这次审理,宫春青与两个儿子自愿达成协议,老两口对此十分满意。“孩子现在也经常会回来看看,每个月也支付了赡养费,现在一家人和和气气,多亏了司法所给咱帮助。”见到法律工作者再次到来,宫春青颇为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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