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多举措落实退役军人就业
□潘江徽
太和县始终坚持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细抓实,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扶持和促进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助力他们在“人生第二战场”找到位置、重焕激情、实现价值。
该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对各部门履行服务职责实行“交办函”制。县委、县政府针对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在关键时间节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岗位设置、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事项,并把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范畴,作为“双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评选重要内容,每年对各单位完成一次综合性考核。民政、人社等部门与乡镇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服务联动机制,各乡镇依托民政所、村(社区)民政协管员队伍建立与退役军人沟通联系渠道,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了解掌握就业现状,及时反馈到县民政、人社等部门。
太和县将463名勤劳致富、群众认可的退役军人纳入了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建立退役军人村官培养后备人才库。组织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入党名额,侧重于吸收优秀退役军人入党;每年在县委党校组织举办1至2期党员身份的退役军人培训班。指导各乡镇对自愿、自荐且经过组织考察有一定能力的退役军人,有序安排参与到村级日常事务,明确镇、村培养包保责任人。乡镇党委不定期地对“传、帮、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察,提出工作要求,在急难险重任务上、艰难困苦环境中、复杂矛盾纠纷里主动压担子。在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共有255名退役军人进入了村(社区)党支部班子,82名退役军人经各级组织、群众推荐为村(社区)委会班子候选人。
对每年从军队退役符合安置的人员,县民政部门完善安置接收机制,依法保障享有政策待遇,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全部接收安置,上岗率达100%。县民政部门及时掌握安置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信息,建立包括对越参战人员、转业士官等对象的综合信息台账,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就业跟踪服务。根据退役军人年龄结构、劳动技能、兴趣特长、就业意向等条件,优先从企事业单位开发300个含金量较高的岗位,供其自由择岗,保障享有全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有效解决了退役军人安置再就业问题。
教育部门积极支持退役军人按照初、高中文化程度,采取在职教育、以岗代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的退役军人,发给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人社部门按规定在岗位招录考试中落实加分政策,或者免试,直接向相关部门推荐就业。2017年我县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单列15个招聘计划面向太和籍退役转业士官,最终完成录取名额15人。县保安公司、公安局、市容局等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中,分别拿出了不低于20%的岗位专门用于招聘退役军人。2018年,在民政、人社部门的筛选推荐下,历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先后有53名退役军人走上了辅警岗位、7名退役军人走上了城管岗位,34名退役军人入职机关单位保安岗位,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荣誉感和就业安置获得感。
在皖北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厨师学校、驾校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专业培训基地24个,开设技能培训项目50多个,对就业困难、失业人员等退役军人,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掏一点”的办法入学培训,累计完成技能培训746人次,培训合格率达100%。根据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年龄结构、就业意向等信息建立退役军人“人才库”,与县人力资源中心、劳动力市场等多个就业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每季度组织召开县域园区重点企业和规模企业专场招聘会,先后有107家企业提供3000个技术、管理等就业岗位,签订就业意向书800人,达成就业703人,就业率达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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