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阜阳日报 2018-05-17 11:32 大字

通讯员 秦丽敏 “为全面了解掌握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廉洁方面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活动,对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机关中层干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其他机关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要对所驻单位开展一次财务专项检查”。

近日,太和县纪委监委对10个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出台了《县纪委监委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考核方案》,制定了派驻机构35项内控机制,对派驻机构的职责权限、内容程序、责任追究等以制度方式固定下来,实现向全县57家县一级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日前,县直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单位太和县重点工程局开展日常检查督查时,在某室负责人张某办公桌文件夹下发现一个内装购物卡的“红包”。经查,是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借送文件之机送给张某“红包”,以求张某在对其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时给予关照。针对例行督查中发现项目施工单位有向监督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送“红包”这一重要线索,县直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立即组织该组人员开展全面调查;同时,认真梳理了重点工程管理局及内设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先后对该局所有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及时介入、及早提醒。“发现了问题,必须要调查到位、提醒到位。”县纪委监委县直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宋继红说。这也是太和县纪委监委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职责的一个缩影。

太和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纪检监察融入监督单位中心工作,协助配合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参与中做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通过拓宽监督渠道,践行“四种形态”,主动列席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日常监督,真正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作用,做到驻在部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

“我们要借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机遇和动力,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打造一支‘不走的巡查组\’。通过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聚焦主业,找准途径,实现精准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在‘派\’的基础上,突出‘管\’的作用,使我们每一个派驻机构的监督都有份量,每一名派驻干部走出去就是一种示范。”太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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