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报酬获刑两年半
12月27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7年第二批10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其中,太和县一包工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5年8月25日,太和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该县翰林广场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项目由湖北金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其中外墙真石漆工程经多次分包,由自然人贾献友组织农民工施工。贾献友足额领到工程款后,拖欠69名农民工工资167万元。2015年8月26日,太和县人社局依法向贾献友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贾献友逾期未支付,并失去联系。 2015年9月9日,太和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立案并网上通缉。 2017年3月13日,贾献友落网。 2017年9月28日,太和县人民法院判决贾献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记者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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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太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