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升降杆砸伤 大妈起诉停车场 法院判决:自身承担95%责任 停车场承担5%责任

安徽商报 2019-12-02 02:17 大字

前几日,本报报道了庐江一女子“蹭”小区门口的升降道闸受伤一事,而阜阳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一大妈步行从一停车场出口的自动升降杆处欲进入停车场,不慎被降下来的栏杆砸伤。事发后,她将停车场管理方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判她自己承担95%的责任。

停车场升降杆砸伤大妈

60多岁的王女士家住阜阳市颍泉区,今年8月16日下午14时许,她欲乘其女婿驾驶的轿车,被设置在停车场的升降杆伤害。王女士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等。

据了解,该停车场由阜阳市颍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对方声称是我自己误入停车场造成的伤害,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不予处理。事发地方既无警示也无明显告知,路人非常容易无意识进入停车场而造成伤害,但对方明知危害却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侵犯了我的利益。”因为协商无果,王女士将停车管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据了解,该停车杆是有车出去才升起的,王女士当时是从停车场的出口处逆行进入停车场。

阜阳市颍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辩称,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事件发生在停车场的出口处,该出口处明显标注是出口,是不允许从该处进入的,事发时刚有车辆出去,王女士对此是明知的,对于其明知是出口反而擅自从出口处闯入,应对行为过错导致的后果负责,“她从出口处自动落杆下面擅自闯入,没有注意落杆的下降高度,从出口处闯入停车场,明显违规,对此造成的后果应自己承担。”

该公司称,其基于人道主义垫付900多元,并安排人看望,已经尽到人道主义的善意。

一审判停车场承担5%责任

阜阳市颍泉区法院一审认为,事发停车场门杆设置是停车场常用的智能设施,该出口处标注是出口,是不允许从该处进入的,事发时刚有车辆出去,王女士明知是出口反而擅自从出口处闯入,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自身未能谨慎地尽到安全防范义务,且过于自信,放任危险的发生,以致造成自己受伤,自身存在直接过错。

停车管理公司是该停车场管理人或者组织者,对于人员从出口进入停车场内应严格控制,其疏于管理,让王女士从出口进入停车场内,对此起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认为王女士应承担95%赔偿责任,阜阳市颍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承担5%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外,阜阳市颍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王女士349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周继龙/图

新闻推荐

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在阜阳开展

近日,安徽省今年首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在阜阳市开展。本次活动延续安徽省自2017年开始的无脚本、全实战应急演练模式,以此评...

阜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阜阳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