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无反映”提醒谈话敲警钟

阜阳日报 2019-02-22 09:24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王雪洁 通讯员 王光升)“作为新任职的村党总支书记,希望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本领,强化宗旨意识,严格作风品行,切实做到廉政勤政。”日前,颍东区杨楼孜镇党委书记张虎对该镇王屯村新任书记汤汉周进行了一次“无反映”式提醒谈话,简明扼要的谈话对汤汉周来说是要求,也是提前敲响警钟。

这样的“关口前移”在颍东区并非首例。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问题消除在违纪违法之前、破纪破法之初,去年8月,颍东区制定出台了“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了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新任职人员,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等6种需要进行“无反映”式提醒谈话的情形。

“对汤汉周实施提醒谈话,就是镇纪委依据区纪委监委印发的‘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工作办法,对照第2种适用情形,提出建议,报镇党委批准后实施的。”杨楼孜镇纪委书记王怀权告诉记者,有了这个工作办法,对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动递好“牛绳子”提供了有力抓手。

汤汉周在提醒谈话记录上写下了自己的态度和感受:“此次提醒谈话,是严管更是厚爱,既对我敲了警钟、提了要求,也增加了我当好脱贫致富‘带头人’、服务百姓‘勤务员’、廉洁干事‘示范者’的信心和决心。”

为把“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工作做细做实,颍东区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实施。谈话前履行严格报批手续;谈话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被谈话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对照理想信念宗旨和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情况,促使自我警醒、自我反思,如实说明、主动整改,并做好谈话记录;对通过谈话了解的涉嫌违纪违法或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问题,要及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将各单位开展谈话情况纳入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出台‘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工作办法,源于我们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接受各类谈话的一次梳理。”颍东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芮磊说,2017年,颍东区对105人次进行了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经过梳理发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还存在薄弱环节,亟需一项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无反映”式提醒谈话机制应运而生。

截至2018年底,颍东区各级党组织已对190名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进行了“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其中党组织负责人主谈86人次。

新闻推荐

安徽医疗系统反腐持续:阜阳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被查

安徽医疗卫生系统反腐查处名单再添一人。2月21日,安徽纪检监察网援引阜阳市纪委监委消息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兼1...

阜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阜阳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