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决斗,这一架没有赢家

颍州晚报 2018-12-12 16:36 大字

当一段感情结束时,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应该留下美好的祝福。如果将这种怨恨埋藏在心底,并以此寻机报复,必将酿成不可挽回的苦果。

临泉男子黄某陷入一段爱恨情仇中,冲动的他举起尖刀刺向了情敌。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年。

为爱决斗,伤了两个男人

黄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近两年忙于料理生意,他和妻子刘某矛盾日渐增多。刘某抱怨丈夫,没有时间照顾家庭,黄某则责怪妻子不理解、不支持他的事业。就这样,夫妻感情日益冷淡,婚姻也走到了尽头。2017年9月,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刚离婚没两个月,黄某无意间听到了前妻刘某再婚的消息。刘某认识了合肥人郭某,郭某不仅学历比自己高,而且年龄比黄某小10岁。黄某非常愤怒,他认为妻子这么快结婚,让他尽失颜面,因此对这件事始终无法释怀。

2017年12月,前妻从合肥赶回临泉看望孩子。闲聊中,黄某便提起了前妻的新婚丈夫郭某,刘某随口夸赞郭某比他优秀许多倍,黄某一肚子怒火。碰到刘某正和郭某微信聊天,黄某一把抢过手机查看起了聊天记录。聊天中,郭某对刘某回临泉看望孩子很生气,并且说“要找黄某算账”。黄某借机向郭某发出“挑战”,“有本事到临泉来比一比。”

当晚,郭某乘火车辗转来到临泉,与黄某约定在临泉某街道见面。深夜,两个满腔怒火的男人,一见面便大打出手。黄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连捅郭某胸、腹、面部数刀,直到刀柄断裂。郭某用事先准备的砖头,将黄某头部砸伤。这场“为爱而战”的决斗,让两个人都倒在了血泊中。

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1年

经公安机关鉴定,郭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黄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同时,司法鉴定显示,郭某因外伤致横结肠破裂,伤后手术切除部分肠管,构成九级伤残。因外伤致肺裂伤,伤后行肺修补术,构成十级伤残。

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黄某使用作案工具看,是一把30cm长的尖刀;从捅刺被害人的部位和次数看,是胸、腹、面部,且毫无节制;从捅刺的强度看,黄某捅刺对方用力过猛,以致尖刀从刀把处折断,足见其使用的力度较大。

黄某明知使用尖刀对他人胸、腹要害部位捅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虽未造成被害人死亡,但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特征,而非故意伤害罪。黄某虽然提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时至二审仍没有任何赔偿行为。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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