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占地补偿不到位资金不足,村民不满村干发愁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2-11 10:54 大字

[摘要]资金不足,村民不满村干发愁

■ 本报记者陆杨

因为村里修路需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王海村村民王先生家的0.5亩承包地在今年7月被占用。但是直到现在,关于这半亩地的补偿问题,王先生和村里一直没有谈拢。

近日,王先生联系本报记者介绍说,夏季修路时,有关部门将原有村道截弯取直,占去了他家的承包地。“这片地是我家的口粮田,被占后直接影响我家粮食生产。 ”王先生说,当初他并不愿意把地让出来修路。

后来,村干部找到了王先生。经过协调,村干部承诺他,要么在今冬种麦之前调换一块同等面积的耕地给他,要么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给他进行补偿。最终,王先生答应让地。

村里的路如今已经修好。但王先生告诉记者,村里答应他的两个补偿方案都“打了折”。

“村里虽说给我换地,但换的地是好几块分散的地,不利于耕作。我不想要地,村里又说给我补偿,但不是按照国家标准来,而是以每年发租金的形式给我,租金又特别低。 ”王先生说,这两个方案他都不满意。

为核实王先生所言,记者联系了村民组组长王建亚。他告诉记者,村里把补偿的事情全部交给了组里,组里目前拿出的方案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 “给他调的几块地,还是我们村干部自家的地一家一户分出来的。 ”王建亚介绍。

至于为什么没按国家征地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王建亚解释说,这样做的原因在于组里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建亚一直强调,修路占地的补偿问题目前都是村组在处理,但是村委会和村民组无论是从财力、物力还是人力水平,都无法处理此类征地补偿问题。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安徽省农村地区因村村通或畅通工程修路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一些地方在修路时少给甚至不给被占地农民任何补偿,也不理会被占地农民的合理诉求,从而引发很多信访事件。

究其原因,一些基层干部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上级修路预算有限,“没有这部分占地资金。 ”而且,有人认为,村里修路的受益方是农民,因此村委会有必要出面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有专家表示,不论是补地还是补钱,修路占用农民耕地都应当给予补偿。但这需要上级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出台统一规定,制定统一标准,而不应把这些事情交由最基层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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