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拍卖房产法院强制腾空
11月14日,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对一处被第三人占用的拍卖房产进行强制搬迁。
李某、康某于2015年用阜阳市天瑞名城105室房屋作抵押,从阜阳某银行贷款90万元用于经营,截至2016年4月,尚欠借款本金89万余元、利息1.1万余元未还。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康某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并查封了该房产。同时,李某、康某还向李某某、冯某、陈某等人借款未偿还,案件经审理后纷纷进入执行程序。天瑞名城105室房屋经评估、拍卖程序,于今年7月底以185万元成交。经张贴公告并多次通知李某、康某和在该房屋居住的人员,要求尽快搬走,腾空房屋,但他们均置之不理。颍州区法院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30余名执行干警带领搬家公司来到涉案房产前,家中无人。经再次联系,李某、康某仍不予回复。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打开房门,在辖区派出所和小区物业公司的见证下,由专业人员打开门锁,共同进入室内。执行干警对房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进行了逐项清点、造册,由搬家公司人员搬出。
强制搬迁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时,在此暂住的被执行人李某的3名亲属进入房屋,看到正在搬运室内物品,很是恼火,说李某欠他钱,让他们在这住的,凭什么让他们搬走?执行干警向他们解释,“该房屋已被司法拍卖,所有权已转移,任何人不能再占用,李某欠你们钱可另行主张权利,现在在此居住不合法;前期已多次通知让你们自行搬迁,你们始终不搬,今天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搬迁,可以让搬家公司将物品拉到你们指定的地方,如拒不配合,将以妨碍执行追究责任。”
经一再劝说,李某的3名亲属看到强制执行势不可挡,当即同意搬走,并配合打包物品。室内物品全部腾空后,房产交付给买受人。魏军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任秉文通讯员陈青华桥,不仅是实现顺畅交通的重要节点,更是拓展发展空间的联系纽带。今年以来,阜城大手笔投入、高标...
阜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阜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