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水上世界游玩,从香蕉船上跌落 男子摔成近乎植物人状态;,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29万多元

颍州晚报 2018-11-21 15:26 大字

每到夏天,水上世界承载了很多欢乐。可对于颍东区的任娟(化名)来说,原本一场开心的水上世界之旅,却成为全家人的一场噩梦。她的丈夫黄鹏(化名)在游泳池里发生了意外,摔成近乎植物人状态。一家人为了讨个说法,踏上了诉讼之路……

被发现时,他毫无意识地漂在水面上

2016年夏天,听说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有一处水上世界特别好玩,任娟和丈夫黄鹏便带着孩子前去游玩。下午6时左右,黄鹏在一处水深1.2米的浅水区陪孩子们玩乐。突然,孩子不慎呛到了水,他情急之下从香蕉船上跌落。这一跌不当紧,黄鹏由于颈部跌落至游泳池底,遭受重创,失去了知觉。当发现他时,他已经毫无意识,漂浮在水面上。

意外发生后,黄鹏被紧急送到医院,因颈椎骨折,治疗22天,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呈近乎植物人状态。随后,大半年的时间里,一家人辗转多地求医,黄鹏依旧没有好转的迹象。

经司法鉴定,黄鹏因此起事故致伤,伤情构成一级伤残,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均至定残之日,定残后需要长期完全依赖护理,后续治疗费约需要1-1.2万元/年,后期行二次手术取出颈椎骨折内固定物约需8000元。

意外发生后,水上世界的经营者支付其医疗费3.2万元。任娟认为,如果游泳池防护措施做得到位,丈夫可能就不会发生这场事故,她将水上世界告上法庭,要为他讨个说法。

法院判决水上世界担责70%,伤者担责30%

随后,颍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庭上,被告辩称,水池底部铺了约一公分厚度的四层地毯及一层泡沫垫,总厚度约两公分;水池设备外张贴有提示标识,告知水深1.2米,禁止潜水和跳水等;该设备仅限未成年人游玩,成年人只能在池中照顾游玩的未成年人;游乐设施经检测不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警示义务和事故发生后的安全防范义务。被告认为,黄鹏不听救生员的多次提醒、警告,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原告则认为,水上世界既没有土地使用批准手续,所经营的项目及设备也没有审批和检测,更没有经营手续和资质证照,亦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和警戒标识。事发时无人救助,直至黄鹏漂浮到水面,延误了最佳救助时机。因此,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使用的游乐设备通过检测,亦未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登记。原告摔入游泳池中,工作人员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原告也应在游乐过程中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综上,法院认定原告承担30%的责任,水上世界经营者承担70%的责任,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129万多元。

被告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随后,水上世界经营者仍表示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近日,省高院驳回申请。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新闻推荐

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座谈会

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水平,近日,阜阳市颍州区司法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资深律师召开2018年度法律援...

阜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