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加强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
阜阳讯 为建立长效机制全力解决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不够,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管理粗放,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阜阳市消防支队党委积极谋划、认真分析、拟定方案,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阜政办秘〔2018〕16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提升全市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意见》指出,各乡镇要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消防规划或编制消防专篇,严格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依托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指定消防专管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要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2018到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要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50%以上的其他村、自然村应当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要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通市政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只市政消火栓,未通的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按标准建设、改造乡村道路,其宽度、高度需满足消防车辆的正常通行。要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村、自然村与乡镇信息互通,乡镇与县市区消防力量实时调度。
强化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意见》明确乡村地区要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及临时安置点、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九类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按照每类场所的排查整治标准,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并逐户逐家建档立案。市安委会专门印发《阜阳市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发动网格员、派出所专职民警、安监员对辖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划片摸排登记,全面查清合用场所的数量和隐患特点,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强化隐患整改。同时《意见》要求要结合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整治。
全面加强消防宣传培训。要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各部门人员、村(居)委会人员、乡镇安监站人员、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宣传轮训。围绕消防组织建设、火灾预防工作等内容,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要组织网格长、消防民警、专职消防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合用场所、群租房、在建工地、装修装饰工程等“不放心”场所,逐户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要紧盯杨(柳)树飞絮、午收、乡镇农村集会、节庆日等重要时段、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流动广播等方式向农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专职消防队点多面广、置身群众的优势,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入门入户”宣传活动。 (熊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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