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体验庭审 阜阳清河路一小易景分校四(1)班 王籽元
9月16日上午,怀着期待和敬仰的心情,我们颍州晚报小记者走进了颍州区人民法院,参加模拟法庭活动。
模拟法庭里,一群小记者当上了小法官,开庭审理张某、李某抢劫案。
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和法警都已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首先,审判长要求张某、李某陈述身份信息。
接着,公诉人核对张某、李某的案情是否属实。完毕后,公诉人陈述情况:
张某、李某是农业技术学校的大学生,两人也是同学。一次,因没钱去网吧上网,他们抢劫同学王某50元钱,并用砖头击打王某头部,造成王某轻微伤,张某、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下面法庭开始审理被告张某:“公诉人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
“属实。”
“你们俩谁先提议实施抢劫的?”
“我们俩一起商量的。”“你实施抢劫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想搞点钱去网吧上网。”“认罪不?”“认罪。”接着,法庭又进行了审理被告李某等环节。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案件审理结束。
这次庭审体验,不仅使我意识到沉迷网络的危害性,更让我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一颗无限崇拜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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