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着房屋不搬,被拘途中“服软”

新安晚报 2018-09-15 18:31 大字

本报讯由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搬出被拍卖房屋,阜阳市颍东区法院执行法官近日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拘途中,面对执行法官耐心劝解,刘某终于“服软”,认识到错误,主动提出搬离被拍卖的房屋。

2012年1月,刘某为偿还银行贷款,向某典当公司借款20万元,并用自己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永昌商城二期5号楼的房产做抵押。借款到期后,经典当公司多次催要,刘某出具了保证书及承诺书,承诺偿还本息及综合费,但随后并未按照承诺书上的内容履行义务,典当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2016年3月,颍东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刘某于判决生效之后十日内偿还典当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综合费和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典当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刘某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于是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变卖。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2017年8月,颍东区法院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经公开公平的竞争,以60万元的最高价拍卖成交并为竞买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法院张贴迁出公告后,被执行人刘某仍占房居住,拒不搬迁。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刘某家中进行劝解,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拒不搬迁的严重后果,刘某以自己已在案涉房屋居住多年、有着深厚的感情为由不愿搬出。多次努力无果后,今年9月初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并对其妨碍执行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看到法院这次动了真格,想要赖着不走的刘某终于认识到拒不搬迁后果的严重性,决定履行法定的义务。袁训旺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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