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增设临时停车位,业主有异议 购房合同明确规定:小区地面禁止停车,且不设地面停车位

颍州晚报 2018-09-07 09:34 大字

核心提示

9月3日,本报以《不办临时出入卡,私家车“卡”门口?》为题,报道了上城国际小区在路面增设临时停车位,并办理车辆临时出入停放手续的事情。

对此,业主王先生提出质疑。因为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小区内地面以上禁止停车,且不设地面停车位。他认为,物业公司此举违反了合同约定,改变了小区的规划。

业主物业在路面上增设停车位不妥

9月5日,记者在上城国际小区东门看到,该小区南北主干道上的临时停车位已经施划完毕,私家车已经泊在停车位上,小区的停车秩序与前几天相比明显好了许多。

但是,小区北部通往西门的主干道上,部分业主无视临时停车位的存在,依然将私家车无序停放在道路上。道路左右两侧均被占据,车辆进出有些困难。

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的道路较窄,不具备增设临时停车位的条件。而且,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小区内地面以上禁止停车,且不设地面停车位,买受人如有机动车辆,可停放地下停车场或小区外临时停车点。”

王先生表示,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虽然只有900个左右的停车位,但是空置率较高。部分业主即使购买了地下停车位,平时也喜欢将车辆停在小区的道路上。因此他认为,小区车辆无序停放的状态,并非是因为停车位不足,而是管理不到位所致。

物业此前曾征求业主意见和建议

针对王先生的质疑,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相关负责人称,此前他们并不知道业主购房合同中有此项约定,将尽快咨询有关部门和人员。

这名负责人表示,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只有900个左右,实际住户达2000多户。即使地下停车位全部售出,大部分业主也无法拥有地下停车位。

为此,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前期征求了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西湖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在小区主干道上增设部分临时停车位,规范小区的管理。新增的停车位全部位于小区主干道一侧,排除车辆乱停乱放的因素后并不影响居民通行。

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的解释,得到陈先生等业主的支持。“阜城机动车的保有量很大,小区外的临时停车位也不足,如果小区不在地面增设临时停车位的话,我们的车子将无处停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这个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律师小区管理需要进行积极探索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森告诉记者,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在小区路面上增设临时停车位的确违反了购房合同的约定,也改变了小区原有的规划。因此,王先生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们看待此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现实的需求。上城国际小区的确面临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部分私家车乱停乱放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如何解决合同约定、小区规划与业主停车需求的矛盾呢?李森律师认为,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充分征求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广大业主同意在小区路面上增设临时停车位,则就是在原来的合同约定上达成新的共同意见。诚鑫物业上城国际项目办的举措就有据可循。

李森律师同时表示,小区路面增设临时停车位后要履行规划方面的手续。如果这些临时停车位今后收费的话,扣除管理费之后的收入应归小区业主所有。

颍州晚报记者 曹亚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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