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旅游局发布暑期旅游提示 网络报名也要签电子合同
暑假来临,阜阳市迎来新一轮旅游高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旅游提示,市民出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做好出行准备,文明理性出游。
网络报名应签电子合同
网站、微信等多渠道报名方式为广大游客提供了便利。然而,游客应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呢?
市旅游局提示,游客在报名出行前,首先要确认该旅行社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即《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而后,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网络报名也应签订电子合同,并要求旅行社对出游线路中包含的景点、交通住宿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对于旅行社提出的自费或推荐的旅游项目,其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游客还应保留转账记录,确认旅行社客服和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以便在旅游过程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游别紧盯赠品
为吸引更多旅游消费者,近期,阜阳市旅游市场出现了参加旅游团即可得到大礼包的促销宣传,赠送的产品从原来的茶杯、雨伞等到现在的家用小电器、电动车等等。
市旅游局提示,广大游客不要盲目追求价格便宜或者赠品多少,一分价钱一分货,应根据自身需求做出理性选择。此外,旅途购物时要防止冲动消费,同时应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
文明出游,理性维权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外出旅游时,应做到讲文明,知礼仪,展现阜城人的文明风采。
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纠纷要理性维权,游客可先行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向市旅游质监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2195062。
颍州晚报记者 储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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