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重点整治“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
颍州晚报讯(通讯员 傅季轩)日前,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7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以值班费、加班费、考勤费、就餐费、参会费、交通费、评审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以招商引资名义列支酒水变相公款吃喝,以会务费名义列支招待费、餐饮费,以个人名义请客实则用公款支付餐费,拆分接待费或增加人数变相提高接待标准,伪造外地单位公函并以公务接待名义相互吃请、聚餐等;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提前走推迟回借机绕道公款旅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车旅费、住宿费和补助费等变相公款旅游;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多报少支等设立“小金库”;使用公车油卡购买烟酒、饮料等个人消费品;公款购买土特产、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必须改进方法手段,综合运用普遍检查、对表排查、定向核查等方式,精准发力、严查实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四风”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反弹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阜阳市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针对7个方面隐形变异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处理,一个月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到位。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零问题零线索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深化专项治理期间,仍然顶风违纪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
据了解,阜阳市自2017年10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重点整治违规吃请、大操大办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4类突出问题,共查处问题108个,处理人数149人,其中党纪政纪(务)处分124人,组织处理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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