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确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项清单 全面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和棚户区、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无办公场所社区

阜阳日报 2018-06-24 15:44 大字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印发关于改造提升阜城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等五项清单的通知,自今日起,本报开辟“聚焦落实五项清单”栏目,及时关注三区、市直部门在推进五项改造提升任务中的进展、措施、经验和不足等,同时请广大读者关注并通过阜阳日报微信公众号相关稿件留言参与。

本报讯 (记者 冯启俊)近日,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出通知,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硬件短板,建立五项清单,全面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和居民棚户区、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无办公场所社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阜阳市对照测评体系,结合阜城建设和市民需求,全面启动硬件改造提升工作。为摸清底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经过4轮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在阜城范围排查确定拟拆迁或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和无人管理小区507个、居民棚户区181个,拟提升、新建或拆迁重建的停车场66个、公厕332个、农贸市场33个,需配备办公场所的社区49个,并印发任务清单。

以上五项重点硬件改造提升任务,分2018、2019两个年度,分别明确实施主体,定责任、定时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其中,阜城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和居民棚户区改造由各区自行落实;市本级停车场改造提升由市住建委牵头实施,区级停车场改造提升由各区负责实施;公厕改造提升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配合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区配合实施;社区无办公场所问题由各区自行解决。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各实施主体要按照指标任务规范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为确保按时完成2018-2019年两个年度的工作任务,从6月份开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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