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出台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安徽法制报 2018-06-05 10:49 大字

本报讯 日前,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旨在建立健全该市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宁洛、合阜、滁新等多条高速公路在阜阳市境内穿过,如何确保高速公路重大事故一旦发生警情又该如何依法规范面对等诸多问题,该市于5月29日出台《预案》。明确规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灾害性天气以及其他风险隐患可能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明确规定发布各色预警后,公安交警、高速路政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如何应对。其中,发布红色预警后,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视情采取关闭高速公路入口、封闭服务区出口、车辆容留分流、压速带道等管制措施。同时要求,市指挥部对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重大交通事故及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视不同情况有一整套现场处理和综合协调机制。同时,市政府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小组,负责组织做好现场清理、物资和劳务征用、受伤人员救治、遇险人员安置、遇难人员丧葬赔偿及家属安抚、污染物收集处理等善后工作。保监部门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事故理赔。法定赔偿责任人善后资金难以及时到位或存在缺口的,由市政府先行垫付。

按照相关规定,应急响应结束后,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调查。

(储晓敏记者 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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