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之祸 说法

阜阳城市周报 2018-04-14 11:51 大字

稿件来源:城市周报记者 夏雪大学刚刚毕业的何雨霏原本可以像同龄人一样,找到稳定的工作,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开始简单的生活。自从加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后,这些都离她渐行渐远。3月7日,在颍州区人民法院,21岁的何雨霏与其他16人一起站上了被告席。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何雨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女大学生被发展成传销下线

1997年出生的何雨霏是四川人,案发前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学生。去年,何雨霏即将毕业。有些迷茫的她接到了老乡董良奇的一个电话,这个电话让何雨霏心动了。董良奇称,他在阜阳的一家化妆品公司工作,每月收入很可观。他邀请何雨霏到阜阳参观学习。尽管并未来过阜阳,也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但涉世未深的何雨霏答应了。

董良奇口中的化妆品公司就是“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天津天狮”以推销“时光倩影”化妆品的名义,在阜阳从事传销活动。来到阜阳后的何雨霏经过董良奇的游说后,拿出全部的生活费2800元购买了一套“时光倩影”化妆品,并被发展为董良奇的下线。

在法庭上,何雨霏表示,该组织有明确的运作模式,每套“时光倩影”化妆品价格2800元,本人购买1至2套产品可成为业务员,取得加入资格;本人及下线购买3至9套产品,晋升为业务代表;购买10至64套产品,晋升为业务主任;购买65至392套产品晋升为经理;购买393套以上产品晋升为高级经理。

何雨霏除了自己购买的1套外,还发展了亲戚、朋友购买10套化妆品,已晋升为主任级别。但实际上,直到东窗事发被抓获,何雨霏都没有见到这套名为“时光倩影”的化妆品。

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介绍,该公司传销组织的返利模式为: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分红奖。通过这种组织其线下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发展与复制模式,“天津天狮”传销组织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案发前,该传销组织在阜阳地区发展人员200余人,涉案资金高达数百万元。

去年6月2日,市公安局颍州分局组织警力在颍州区一宾馆内将“天津天狮”骨干人员一网打尽,现场抓获传销人员67人,其中就有何雨霏。当时,她正与公司骨干、会员欢聚一堂,等待公司发放奖金。7月10日,何雨霏及其他16人被批准逮捕。

3月7日,该案在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雨霏等17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应按照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依法予以惩处。依照规定,判决何雨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董良奇等1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对17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对已扣押、冻结在案的传销资金、赃款、赃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说法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克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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