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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实施全新生育保险政策

阜阳日报 2017-08-05 07:02 大字

[摘要]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单位, 新增职工连续缴费10个月才可享受待遇

本报讯(记者 杨静文)记者从市人社局生育保险科获悉,为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杜绝投机参保行为,阜阳市自7月28日起施行全新的生育保险政策,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单位,新增职工连续缴费10个月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取消男职工护理补助。

阜阳市原生育保险政策是2006年颁布实施的。因政策不够完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投机参保现象,影响了生育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转。此次政策调整后,阜阳市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单位,新增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10个月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成立的单位应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逾期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需补足欠费,欠费期间生育基金不追补待遇,补足欠费后其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统筹区域内因工作变动,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参保人员,单位补齐欠费后,其参保时间可连续计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以上,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跨统筹区域变更参保单位的,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参照相关政策执行。参保单位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统一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办生育津贴。

此外,新政策取消了男职工护理补贴,并将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补助由原本的普通产妇和高危产妇两档,统一调整为一档,全部实行一次性定额400元补助,更加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提升了平均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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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产前登记备案实现网上办理

本报讯 (记者 杨静文)近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生育保险备案模块正式启用,以后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产前登记备案。

网上办事系统生育保险备案模块启用后,参保人员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可以携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卡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直接到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由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将备案信息上传至人社局网上办事系统,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即时审批申请,审批通过后推送短信至参保人员预留号码手机。参保人员收到短信后,持社保卡进行生育住院登记,出院费用即时结报。审批不通过的,医保中心经办人员会致电参保人员告知原因。

目前,阜阳城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安医大附属阜阳医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肿瘤医院、市七院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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