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晒超速被人举报挨处罚

新安晚报 2019-05-16 11:30 大字

本报讯5月12日,临泉一名驾驶员驾驶货车在路上行驶时不仅超速,还在朋友圈炫耀。接到举报后,临泉交警迅速介入调查,并对驾驶员季某依法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目前,驾驶员季某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还发了一条“认错”朋友圈,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保证以后不再违章,保证以后不再往朋友圈发不良信息”。

“有人在G345国道上超速,还在朋友圈里发超速视频。”5月12日上午,临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并收到一段视频。视频显示,一名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车量仪表盘显示时速超过90公里,最高达到了91公里,而该路段限速为80公里/小时。从拍摄角度来看,视频应该是驾驶员本人拍摄的。

很快,临泉交管大队杨桥中队民警介入调查,并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行驶证等信息,沿途卡口监控,迅速锁定了驾驶员季某。5月13日,警方将季某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据季某交代,这段视频是5月5日凌晨4时许,他开车从临泉回阜阳,行至临泉县G345国道,拿出手机拍了一段行驶的视频,发到了朋友圈,配的文字是“我终于下班了”。

据悉,警方在对季某审查过程中发现,季某在朋友圈晒超速并非第一次。今年5月3日1时许,季某驾车回阜阳,行驶至颍州区西湖镇大田也拍了一张行车的码表记录,当时车速为91公里/小时,配文是“回城”二字。

季某因驾驶小型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被临泉交警处以驾驶证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张峥黄茜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吕欢欢记者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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