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遗物中的借条 我能主张债权吗?

颍州晚报 2018-07-26 11:29 大字

市民李女士:前段时间,我整理家中老物件时,发现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载明,2008年5月份,朋友张某从我父亲处借款1万元,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并有在场人在借条上签字予以证明。

而我父亲早在2009年就已经去世,这张借条应该属于父亲的遗物。我作为父亲的继承人,是否有权向张某主张债权?借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呢?

临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房瑜:李女士手上的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应该从李女士知道该借条存在、借款人否认该借条的时间开始计算。

但李女士如果想取得该借条的债权,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由哪位继承人单独或几位继承人共同获得借条的继承权,并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如果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李女士才能够取得该借条的债权。如果全体继承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全体继承人均享有该借条的债权。

颍州晚报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程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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