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扔垃圾多掏钱 ——临泉县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阜阳日报 2018-05-25 14:32 大字

本报记者 杨燕 通讯员 李东星 5月15日,临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听证会在县城管执法局举行。

听证会现场,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首先向听证参加人陈述了价格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代表等也逐一发言,陈述意见。很多代表表达了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近年来,临泉县城区规模变大,城区人口(含暂住人口)近30万人,保洁作业面积930万平方米,2014-2016年生活垃圾年均量为7.5万吨,平均日产生活垃圾量为205.5吨。

“从收集、运输到处理所产生的成本高达241.4元,靠政府单一投入的方式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临泉县环卫站负责人李东方说,适时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能够提高垃圾处理质量,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更好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临泉县相关部门还参照周边县市收费标准,对临泉县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拟定了三种方案。

方案一的征收标准为: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每月每户缴纳4元垃圾处理费;学校:按在校师生人数,每人每年5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医院:按职工数每人每月5元,其余按每天每床位0.5元收取;旅店业、餐饮业、娱乐业(含网吧)、广告装潢业,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小吃摊点按每桌每天0.51元的标准收取;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0.15%收取;集贸市场经营摊点按每摊位每月10元收取;营运客车、城市出租车(含公交车)按每座位0.5元收取;经营性门面每间每月20元,营业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按每天每平方米0.1元的标准征收,浴池按床位、柜位每天每个0.2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含处理费)按每吨200元的标准征收,其他未列出,按照上述标准征收。

相较方案一,方案二是在征收标准上有所提高,不同征收对象提高0.4到2元不等。方案三则主要聚焦在征收方式上,明确了由相关主管部门来代征。

记者还了解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收费,该收费标准的制定按照“污染者付费、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城市居民、单位、经营户、企业的承受能力基础上制定的,征收垃圾处理费后,之前制定的有关生活垃圾相关的收费项目,将会被取消。

值得一提的是,对城市低保对象等社会贫困人群按照不增加新的负担、不降低生活标准的前提下,由民政部门在安排低保补助标准时统筹。

临泉县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并写出听证报告,将听证笔录、方案等一并汇总上报政府,经研究确定后,制定符合临泉实际情况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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