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的亲,你的文明掉了 阜城常现“一人闯红灯,一群人随大流”的现象, 交警部门将投入抓拍系统,曝光闯红灯行为
一直以来,行人闯红灯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难点,甚至出现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目前,阜城的“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已经完成立项、审批,进入招标采购阶段,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行人闯红灯将被系统抓拍,照片将在路口设置的大屏幕上曝光。
现象
一人闯红灯,一群人“随大流”
昨日7时40分左右,阜城北京路与界首路交叉口,上班和进城务工的人群共同形成了早高峰。看到红灯亮起,行人们纷纷驻足,在规定区域等候,现场秩序井然。
突然,一名行人可能是为了赶时间,无视红灯穿过马路,其他行人见状纷纷迈动脚步或发动电动车,闯起了红灯,秩序瞬间被打乱。
“这种情况下,能坚持等待绿灯的行人很少。”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管理和宣传力度的加强,市民的文明意识明显提升。但是,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依然存在,且容易受到“随大流”思想的影响。
4月1日到3日,记者走访发现,目前阜城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主要集中在老城区的一些路口。比如:颍河西路与东城墙、西城墙路的交叉口,人民路与东城墙、西城墙路交叉口。
阜王路、颍州路、清河路、一道河路和西三环路,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则明显减少。
安全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得腾空而起
行人闯红灯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前,临泉县一个十字路口。一位女生骑着电动车载着另一位女生闯红灯通过路口,一辆白色货车按绿灯正常通过。
由于驾驶员的视线受到左侧大货车车身的阻挡,在发现逆行的电动车后刹车不及,造成电动车上的两位女生重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在阜城,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市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在清河路华联大厦路口,曾经有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腾空而起,好在伤势不重。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两轮电动车存在闯红灯行为。
难点
目前,多以劝导和批评教育为主
近年来,阜阳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但因为执法手段的问题,与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罚相比,对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难度较大。“机动车可以暂扣驾驶证,非机动车可以暂扣车辆,但要处罚行人缺乏相应的有效手段。”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但目前,交警部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多为劝导和批评教育为主,对于确实不服从管理的才坚决予以处罚。
改变
再闯红灯,将被自动抓拍并曝光
为了有效规范行人的交通行为,阜城将建设“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目前系统已经完成立项和审批,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系统具有人脸识别功能,行人闯红灯时会被监控主动抓拍,并快速在数据库中进行身份识别,然后在路口的大屏幕上进行曝光。
据介绍,阜城首期建设的“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共有4套,如招标、施工进展顺利,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投入使用。
另外,阜阳市还将对阜城52处老旧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并在相关路口增设人行横道灯。
此外,日前,颍上县智能交通升级改造(EPC)项目(解放路+交通路)已挂网招标,除了升级改造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新建“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系统”外,还将新建“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首期覆盖3个路口。
临泉县交警大队发布消息,4月8日起,将重点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将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罚款,并通过临泉交警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实名曝光违法行为人的高清图像和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声音
市民李先生:大屏幕曝光是对交通违法者的一种提醒,可以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肯定工作效率更高,而且可以有效固定证据,避免扯皮。
市民小杨:闯红灯是种很不文明的行为,一定要严格处理。但是,很多路口的红绿灯设置也不太合理,比如颍东区有条新路双向八车道,只有20多秒的绿灯,不闯红灯根本过不去,也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合理设置红绿灯时长。
网友“燕”:不要光讲行人,也不要光讲开车的,都让让都有好处。
网友“蜜时光”:汽车过斑马线跑得比兔子还快,能放慢礼让行人的太少了。
网友“温润一生”:太好了,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应该尽快实施!
网友“李sir”:这个抓拍曝光的很好,希望交警部门能坚持抓,让大家养成按规矩过马路的习惯。
相关
不礼让行人,7辆车被曝光
在严管行人交通违法的同时,阜阳市各地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
昨日,市交警支队根据网友爆料视频,曝光了7辆没有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辆,车牌号分别是:皖KK0525、皖KU3292、皖K7P971、皖KF2792、皖KGY337、皖KY3672、皖KMS527。
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上述车辆在“淮河路”斑马线前,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主动避让行人,目前相关视频已转交辖区交警大队核查。按规定,交警部门可对此类违法行为处以20到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根据视频中的情节,上述车辆应按上限处罚。”
颍州晚报记者 曹亚伟/文 王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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