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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庭审进校园增强学生守法意识

阜阳日报 2017-11-29 10:18 大字

本报记者 杨燕 通讯员 牛涛

近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在临泉县田家炳实验中学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把庭审现场搬进校园,让广大学生在校园了解庭审程序,学习法律知识。实验中学13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临泉县人民法院、临泉县人民检察院选择了一起在青少年人群中易发,同时,也是青少年易作为侵害对象的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牛某某,1984年出生,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8月9日被临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经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次日由临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庭审现场,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经依法审理查明,2017年7月27日,被告人牛某某酒后无故用棒球棍对停放在路边的五辆汽车进行打砸,造成五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共计损失价值为8541元。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牛某某酒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就牛某某的犯罪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现场出示了相关证据,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

被告人牛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主审法官对牛某某进行了感情教化,希望牛某某积极接受改造,重新走上社会后,做个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重塑自己的人生。

法庭当庭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牛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此次“庭审进校园”,让参加旁听的学生们既能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又能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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