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新房,一律被叫停? 界首市田营镇政府:可申请危房改造
[摘要]界首市田营镇政府:可申请危房改造
■ 本报记者陆杨
“全镇都不让农民建房了,这该怎么办? ”近日,界首市田营镇李能村村民朱先生通过本报新闻热线(0551-65183230)向记者反映道。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常年在外打工,家中老宅破败不堪,今年他留在老家发展,打算将老房拆掉重建,可去村里申请建房时,村干部却拒绝了他。
“村干部说,现在田营镇一律不准建新房了,甚至连猪圈、厕所都不让建。 ”朱先生质疑,“如果谁家儿子结婚,要建新房,难道也不允许吗?这样的规定究竟有没有政策依据呢? ”
4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李能村村支书朱桂芳。他告诉记者,村里的确没有通过朱先生的申请,“这是镇里下达的规定,让村民不要建新房了,我们只是负责执行。 ”朱桂芳表示,根据规定,老房翻新房也在禁止之列。
随后,记者联系了田营镇镇长于新华。他向记者证实,目前全镇范围内农民建新房的确被叫停了,但危房改造除外。
于新华表示,在界首市最新一轮的城市规划中,田营镇等县城周边的四个乡镇均被列入了城市规划区范围。未来,城区可能会向上述几个乡镇扩展,因此,按照界首市有关规定,这些规划区内一律严禁建新房。
“但是考虑到部分群众的房屋属于危房,已经不能住了。因此,这部分群众仍可以申请拆旧建新。 ”于新华告诉记者,如果农民的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且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则可以向村里申请。
但于新华表示,拆除危房后,只能在原址建设等面积的房屋,不允许超范围、超面积建设新房。
近年来,本报经常接到关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建新房的农民投诉,那么,这一规定是否有政策依据呢?记者了解到,2016年,安徽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此有过规定。通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此外,在规划近期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不得审批新建、扩建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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