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眼镜能降低近视?学生戴上后没降反升 维权三年,学子终讨回说法 法院判眼镜店虚假宣传,退费并三倍赔偿

安徽商报 2019-03-13 01:00 大字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2015年的时候小娟(化名)8岁,因为近视,去一家眼镜店配了眼镜,她被眼镜店“降视立竿见影”的宣传所吸引,配了这种“神奇”的眼镜,然而,最终发现自己眼睛近视度数不降反增。小娟认为眼镜店欺骗了她,但眼镜店一直没有给她满意的说法。直到最近,界首市法院的一纸判决书,让她收获了些许安慰。

小娟诉称,她因眼睛近视,于2015年11月去配眼镜。当时家长看到一家名叫“界首市××眼镜店”宣传其经销可以降低儿童眼睛近视的眼镜传单资料,被这种眼镜吸引,小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眼镜店配了这款降度眼镜,支付眼镜及训练卡等费用2058元。当时经验光,其左眼视力375度,右眼视力350度。

“眼镜店承诺训练10至30分钟度数降低50度,3-6个月可摘掉眼镜,降度无效,退款。不反弹,颠覆传统的训练方法。”可家长发现,小娟戴上眼镜后,孩子视力不正常,于是带小娟到安徽省立医院检查。“检查后得知,视力已经增加至600多度。”

小娟称,后来其了解到,目前市场上根本不存在可以降低眼睛度数的降度镜,“眼镜店这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小娟非常气愤,找到眼镜店讨要说法,然而,此事一直到去年10月也没能解决,小娟一怒之下将该眼镜店起诉至法院,要求眼镜店承担眼镜费、医疗费等,另外,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说法眼镜店属虚假宣传应三倍赔偿

近日,界首市法院审理认为,该眼镜店并不具有医疗资质,其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宣传“免费治疗,见效收费!十五天提升”等内容,构成虚假宣传。眼镜店应当按照“降度无效,退款”的承诺,将收取小娟的配镜费用2058元退还。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眼镜店应当按照小娟购买其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损失。据此,界首法院一审判决,眼镜店退还小娟配镜费用2058元;支付小娟增加赔偿款6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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