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 合力快结152件集团案件
11月21日,界首法院终结执行152件集团诉讼案件。
原告程某等152户业主分别购买被告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一套,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内由被告提供办理产权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如因被告违约致业主逾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被告承担原告实际付款总额的1%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资料登记备案义务,致使152户业主不能按期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案经法院调解,被告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为原告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有关资料并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义务,同时支付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抽调人员兵分四路,一路书记员打印《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一路指挥中心人员网上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路执行干警约见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律师,讲清楚执行利害关系;一路执行干警直接传唤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经过连续两天的紧张奋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终结执行。
连日来,界首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省高院、阜阳中院关于提高案件执结率的会议精神,抽调精兵强将,迎难而上提效能,努力完成提升执行率的重要任务。
焦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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