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首次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评结果 第一名为市经开区,获得补偿资金28.9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尚原野 通讯员 闫伟)近日,阜阳市通报了今年8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这是阜阳市自8月份印发《阜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后,首次公布考评结果。
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市环保局等部门通过对各县(市、区)水、气有关指标实行按月考核,考核情况较好的县(市、区)将获得生态补偿资金,较差的需缴纳生态补偿(赔付)资金。8月份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的县市区为:第一名市经开区28.9万元,第二名阜合现代产业园区22.4万元,第三名颍州区20.5万元。需缴纳污染赔付金的县市区为:倒数第一名界首市28.9万元(因完成PM2.5累计控制目标,不需要缴纳赔付资金),倒数第二名颍东区22.4万元,并列倒数第三名颍上县20.5万元、临泉县20.5万元。市财政将按年对各县市区污染赔付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清算,各县(市、区)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应统筹用于改善行政区域内大气、水环境质量。
市经开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份,当地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砂石码头专项整治、汽车4S店和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油烟整治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和水洗开发区巩固提升行动,有力保障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为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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