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5野玛轿车事故”:两车追逐竞驶引发 已拘5人

安徽网 2018-09-13 16:13 大字

安徽网9月13日消息,9月13日上午,@阜阳公安交警在线通报“9.5野玛轿车事故”:9月5日4时30分许,号牌为皖K168E0的轿车撞到护栏后冲入绿化带,车辆损毁严重。肇事司机未报警,弃车逃逸。事故发生后,阜阳市交警支队抽调骨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提供虚假证言嫌疑人王某茜

保时捷轿车司机王某南

保时捷轿车司机王某南

提供虚假证言嫌疑人张某莎

野玛轿车司机裴某磊

提供虚假证言嫌疑人王某彬

还原事发当晚事发经过

2018年9月4日晚,裴某磊(皖K168E0“野玛”车主,男,1992年出生,阜阳市颍州区居民)与3个朋友晚餐后,又前往KTV、酒吧消费,四人在酒吧共消费三千余元,裴某磊承认当晚曾饮用鸡尾酒、啤酒等酒精饮料。

9月5日凌晨4时许,裴某磊驾驶皖K168E0轿车从酒吧离开,由“颍州路”转入“西湖大道”由东向西行驶,一辆“保时捷”轿车(皖KY5541)从其右侧超车。裴某磊见状,从左侧反超“保时捷”轿车。两车随后多次交替超车,行至“西湖大道”与“颍淮大道”交口,两车并排停放在直行车道内,等候信号灯放行。“保时捷”司机王某南(男,1994年出生,阜阳市颍州区居民)与裴某磊简短交流,询问车辆是否改装。

该路口绿灯亮起7秒后,两车同时加速起步,行至事发路段附近,在道路中间车道高速行驶的“保时捷”轿车突然向左打方向,在左侧车道行驶的“野玛”轿车随之向左打方向,左前轮撞到道路中心护栏后车辆失控,连续撞击护栏,冲入道路南侧绿化带,车辆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王某南驾驶“保时捷”轿车从前方路段掉头返回事发现场,下车用手机摄录现场情况后驾车离开。裴某磊自知饮酒驾车肇事,并未报警,弃车逃逸。

警方调查获取的视频证据显示,9月4日晚,保时捷司机王某南先后参加2场饭局,席间均饮用啤酒。9月5日凌晨4时许,王某南驾车在街头游荡,在“西湖大道”发现裴某磊驾驶的“福特野玛”后,加速从“野玛”车右侧超越,裴某磊随之与其追逐竞驶,直至事故发生。

案发后,王某南为逃避警方调查,先后找到当晚一同就餐的王某茜(女,1992出生,界首市西城办事处居民)、张某莎(女,1990年出生,阜南县张寨镇居民)二人,商量如何统一口径,为王某南提供事发当晚未曾饮酒的虚假证言。期间,王某南曾试图找医疗机构为其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未果。

案件侦办进展

警方以时间顺序,对外公布该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侦办进展。

9月5日7时30分许,王某彬(男,1992年出生,阜阳市颍州区居民)自称肇事司机,为裴某磊顶包时被警方识破。王某彬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妨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被处行政拘留10日。

9月5日22时许,经警方多次传唤,在外躲避17小时的裴某磊到案,供述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裴某磊为逃避法律责任,曾采取多种方式醒酒。经提取血样送检,裴某磊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9月6日凌晨,裴某磊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处行政拘留15日。

9月6日,阜阳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

专案组民警开展大量外围调查取证工作,掌握了嫌疑人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9月12日晚,警方依法传唤涉案当事人王某南、王某茜、张某莎三人。

9月13日 ,违法嫌疑人王某南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王某茜、张某莎二人因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王某茜尚在哺乳期,决定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该案涉及的2名违法嫌疑人,均有饮酒后驾驶车辆且故意隐瞒酒驾,逃避法律责任的情节,同时也涉嫌“追逐竞驶”的违法情节。因案件侦查工作需要,警方先期暂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对裴某磊、王某南二人予以行政拘留15日,随后将根据案件侦查进展,按照法律程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有关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结果显示,“福特野玛”轿车的右侧前部与“保时捷”轿车左前角曾有接触,从两车接触部位所提取的漆片成分相同;

两车发生碰撞时的瞬时速度应大于101千米/小时,保时捷轿车事发后的行驶速度约为122千米/小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题为《阜阳“9.5野玛轿车事故”:两车追逐竞驶引发 已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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