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妻子起诉离婚男子法院门口行凶
本报讯因妻子起诉离婚,阜南男子翟某竟在开庭当日,在法院门口持砖头击打妻子及岳父,并扬言要杀害二人,幸被工作人员及周围群众拦下。日前,阜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翟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翟某和被害人陈某案发前系夫妻关系。陈某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18年、2019年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未判决准予离婚。其间,被告人翟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威胁陈某不得提出离婚,否则将杀害陈某及其家人。
2020年7月,被害人陈某再次向阜南县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人翟某离婚,案件定于同年8月7日开庭。2020年8月7日下午2时30分许,陈某及其父亲到阜南县法院门口准备接受安检进入法庭时,被告人翟某持从地上捡起的砖块连续击打陈某父女头部,并扬言要杀死二人,后被附近工作人员和群众当场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父女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翟某使用砖头多次击打陈某父女的头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翟某因离婚纠纷欲杀害其妻子及岳父,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可酌情从重处罚;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陈某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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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