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内发病 延误治疗死亡 家属向安徽阜南县公安局申请224万国家赔偿
安徽阜阳男子申友证在阜南县看守所死亡400多天后,家属向阜南县公安局提出224万余元国家赔偿的申请。
父亲节前夕
寄出国家赔偿申请书
6月1日,阜阳市检察院出具二次鉴定结果,认定“阜南看守所驻所医生未及时进行有效治疗,延误了治疗时机,在患者病情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救治方案存在错误”。
“根据阜阳市检察院的二次鉴定结论,我们死者家属有权利向看守所的主管部门,也就是阜南县公安局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的,所以我们在上周六(6月20日)提了这个申请。”6月22日,申友证的儿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19年4月28日在阜南县看守所“心梗死亡”,父亲已经离世400多天。
“6月20日,父亲节前夕,我们家属和代理律师周兆成一起在阜阳通过邮寄快件的方式,向阜南县公安局寄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而且我们查询已经送到,他们已经签收。”申友证的儿子说,父亲节看微信里朋友都在向父亲表达感恩之情,他莫名难受。“那是一只刺痛,我很多次梦见父亲,就仿佛他没有离开我们……”
224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鉴定意见通知书,阜南县看守所在明知申友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情况下,延误救治且救治方案存在错误,而且在申友证犯病期间存在脱离岗位的情况。“那么依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看守所条例和相关规定,申友证的家属有权向阜南县看守所以及阜南县看守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周兆成介绍,申友证的家属请求赔偿数额总计为224万元,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81万多元,这是按照2019年我国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90501元计算的。同时,按照2019年颍州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6816元计算,赔偿申友证母亲5年的生活费3.4万元。此外,请求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抚慰金4万元。
监控显示救治过程不足3分钟
阜南县看守所的监控显示,2019年4月28日上午7点33分,申友证发病后舍友连续按了三次门铃,没有任何人开门,直到上午9点19分52秒,阜南县看守所监管人员才将申友证带走,但是并没有直接送往医院抢救,而是在看守所医务室进行简单救治。
监控显示,驻所医生整个救治过程不足3分钟,让申友证吃了一点药,随后申友证被带回监舍。此后,申友证出现发病症状,当日下午2点51分57秒,申友证突然从凳子上摔倒,舍友按了7次门铃呼叫,等将其送到阜南县人民医院时,已是下午3点28分47秒。
本月初,周兆成代表死者家属以申友证在看守所被人为延误8个小时救治时间,对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结论提起复议申请。
“我们家属需要为我父亲的死亡讨一个说法。”申友证的儿子表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家属反馈,申请复议还在审查之中。“迄今为止,无论是阜南县看守所还是阜南县公安局,对父亲被耽误救治死亡一事,一直未回应家属的诉求。目前,申友证的遗体仍存放在阜南县殡仪馆,家属希望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前,家属提出“死者申友证多发肋骨骨折,鉴定材料不完整,没有体现出鉴定机构查阅过死者从发病、抢救期间的录像资料,以及对死者同监室的证人进行询问的记录”,针对家属对第一次尸检结论的上述质疑,阜阳市检察院委托北京公大弘正医院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申友证进行二次尸检。
阜阳市检察院6月1日出具的二次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申友证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死亡:左侧第6肋软骨、左第2-5肋骨骨折系频死期或死后抢救过程中形成,与死因无关。
二次鉴定意见认定阜南县看守所驻所医生,在明知申友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情况下出现胸痛时,未尽到高度重视义务,未及时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有效治疗,延误了患者接受早期规范诊治的时机,在其病情发展到心源性晕厥的紧急时刻脱离患者,救治方案存在错误。
妻子思念亡夫
何时才能入土为安
申友证的儿子告诉华商报记者,自从父亲离世后,77岁的奶奶就无法再独立生活,“老人摔了一跤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抢救,经常念叨父亲的小名。我们都怕见到她,因为一见面,奶奶就要问父亲的案子怎么处理的……”
申友证54岁的妻子周女士同样思念亡夫,起居室里丈夫用过的东西都原样摆放着,她舍不得丢弃。她患有脑梗,平日里身体也不好,但坚持要将婆婆接来同住,尽心尽力地照顾老人。
平常在家人面前,周女士要表现出坚强的一面,但私下睹物思人,经常偷偷流泪。尤其是每年4月28日,申友证的忌日,一家人都陷入沉痛之中,“什么时候能入土为安,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华商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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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