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检察 司法救助残疾女童
近日,阜南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筛查司法救助线索中发现,一起2016年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一名侥幸生还的5岁女童伤情严重,医疗支出巨大且未获有效赔偿,经联系被害人家人了解到,其家庭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遂主动调查走访,开展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小霞现年9岁,临泉县吕寨镇某村人。2016年8月31日,在阜南县会龙乡至段郢乡路上,时年5岁的小霞和爷爷乘坐邻居陈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周某驾驶的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小霞的爷爷及陈某当场死亡,小霞骨盆、股骨、颈骨等多处骨折及失血性和创伤性休克。
被害人小霞经多次治疗,近年来已花去医疗费30余万元,现在生活仍无法自理,无法正常说话、上学,只能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经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公诉,被告人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201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小霞及其家人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周某及车主赔偿小霞各项损失26万余元,但只划拨执行了7531元,其余暂未能执行到位;判决陈某家人赔偿小霞各项损失13余万元,但目前仍未有可供执行财产。据小霞的母亲介绍,虽判决近40万元赔偿金,但到账的钱尚不够支付律师费。
阜南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通过电话、微信联系,选择在小霞家人回老家探亲办事时予以调查走访,办理救助手续,经过努力,为其家庭送去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魏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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