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发生 一次死亡3人以上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

江淮晨报 2019-04-29 09:24 大字

晨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引发交通事故处于前五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

2019年1月20日16时许,孙某某驾驶“皖A**19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铜陵长江大桥行驶至桥面61号灯杆处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皖H**488”号大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内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孙某某驾驶机动车越线行驶、超速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019年2月10日8时许,李某某驾驶“浙B**0WB”号小型普通客车,在S601省道128KM+600m处,与彭某某驾驶的“皖R**286”号轿车迎面相撞,造成轿车内2人死亡、3人受伤,小型普通客车内4人死亡、2人受伤,共计6人死亡、5人受伤。驾驶人李某某越线行驶、超速行驶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交警部门对于7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涉及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的有6起,占比85.71%;2起涉及到驾驶人未注意交通安全、操作不当,占比28.57%;涉及驾驶人超员和疲劳驾驶各1起,分别占比14.28%。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77.57%。引发交通事故处于前五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分别占比13.12%、7.04%、5.34%、5.09%、4.60%。

在此,省交警总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从自身做起,遵法守规,文明驾驶。

全省第一季度6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1. 阜南县境内256省道40Km—50Km,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

2. 沪渝高速沿江段, 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

3. 沪陕高速合六叶段, 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

4. 阜南县境内328省道10Km—20Km,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

5. 阜阳市颍州区境内102省道150Km—160Km,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6. 宿松县境内213省道10Km—20Km,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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