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布信息 纯净水厂被处

安徽法制报 2019-02-25 10:00 大字

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广告已成为广大商家的常态选择。但其中也不乏商家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这不,近日阜南县某纯净水厂因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被阜南县市场监督局查处并处以罚款。

2018年4月份,阜南县市场监督局接阜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举报,称阜南县某纯净水厂发布虚假信息。

接报后,阜南县市场监督局经调查发现从2018年3月中旬开始,阜南县某纯净水厂(以下简称当事人)利用微信朋友圈不断发布含有“不合格曝光!安徽下架召回2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包括阜南这两家……”“某某水不合格大家注意了……”“朋友们:你们还在喝某某水吗?”“即日起转发以上内容至朋友圈,免单价值12元弱碱水(注:当事人生产的纯净水)一桶……”等内容的广告。

原来2018年3月8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阜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品牌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为不合格产品。阜南县某纯净水厂便以此为由不断在朋友圈发布该信息,但无法提供从2018年3月8日以后阜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品牌水不合格的信息。

阜南县食药监局认为,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只能说明那一个批次的纯净水不合格,且该批次的纯净水均已下架召回。阜南县某纯净水厂以偏概全、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说阜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品牌纯净水都不合格,其行为属于贬低阜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广告法》阜南县市场监督局依法对阜南县某纯净水厂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杨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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