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城区 将全面禁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明年1月1日开始专项整治,, 10日后违反禁行规定的一律查扣
近日,阜南县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城区全面禁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自明年1月1日起县城区内全面禁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1月1日至10日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行教育、劝导、告诫,1月11日开始一律查扣。
新规:全面禁行
此次,阜南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区域东至富陂大道,西至红旗闸(淮河西路延伸至京九大道),南至南大桥(地城南路延伸至贺胜路),北至阜民路(政务服务大厅),城区全面禁行。
整治对象包括:各类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县城区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二轮电动车载人、加装遮阳蓬、遮阳伞等违法行为;非法生产、拼装、组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违法行为。
为达到整治目的,阜南县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禁行规定驶入禁行区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2019年1月10日前实行教育、劝导、告诫,自1月11日开始一律查扣。
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内非法销售、改装及维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厂家、门店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厂家、门店予以关停取缔。
背景:事故频发
谈及县城区全面禁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原因,《通告》称,近年来,阜南县城区道路出现大量无牌无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这些车辆无视交通规则上路行驶、闯红灯、抢行、逆行、随意转弯,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行人和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依据《交通安全法》《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规定,阜南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县城区内开展全面禁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这份《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颍州晚报记者 曹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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